【本文转载自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 仅供学习参考】
6、商鞅(约公元前390年—前338年)
战国中期著名法家,新兴地主阶级的思想家。原姓公孙,名鞅,初在魏国做官,后入秦国,向秦孝公宣传法家的观点,被任为左庶长[1],积极推行法治路线,在执政的十八年内,进行了两次大变革[2],严厉地打击了奴隶主贵族,对建立和巩固地主阶级专政起了重要作用。秦孝公死后,奴隶主贵族进行反扑,商鞅身遭车裂,全家被杀害。
(资料图)
商鞅变法的主要内容是:“开阡陌封疆”,进一步破坏奴隶主阶级的土地所有制,确认地主阶级的土地所有制,“变法易俗”,废除奴隶主贵族的“世卿世禄”制度,剥夺奴隶主贵族的特权;加强中央集权,实行郡县制,建立以地区为单位的基层行政机构,把秦国划分为三十一个县,由秦王直接委任官吏,以代替奴隶主阶级的宗法统治;实行奖励耕战的政策,规定提高生产的奴隶可以改变身份,有军功的还给予等级爵位;统一度量衡制度。商鞅变法的实质是以封建制度代替奴隶制度,建立和巩固地主阶级专政。
商鞅变法是一场激烈的政治斗争。在这场斗争中,奴隶主贵族的代言人儒家宣称:“法古无过,循礼无邪”,一切都要按照奴隶制度的老规矩行事,不准变革。商鞅针锋相对地指出:“反古者不可非,而循礼者不足多”[3],反对古代的旧制度无可非议,而死守古代的旧制度则不值得赞扬。他明确提出“治世不一道,便国不必法古”[4],制度随时代而变化,决不能拘守旧制度。这场思想领域里厚今薄古和厚古薄今的斗争,是新兴地主阶级和没落奴隶主阶级、封建制度和奴隶制度斗争的反映。
商鞅严厉打击“以古非今”的反动儒生。他把儒家鼓吹的“礼乐、诗书、修善、孝悌、诚信、贞廉、仁义、非兵、羞战”,比做虱子[5],认为是导致国家贫弱的思想根源。他“燔诗书而明法令”,烧掉了儒家的反动书籍,并镇压了七百多个阴谋复辟的旧贵族和反动儒生,巩固了地主阶级的专政。
商鞅有朴素的辩证法思想。他强调事物是变化的,人们的思想必须适应事物的变化。还提出“以战去战”、“以刑去刑”,主张以革命的暴力反对反革命的暴力。
商鞅阐述了法家的主要观点,奠定了法家的理论基础。斯大林说:“新的社会思想和理论在社会物质生活的发展所提出的新任务的基础上一经产生,就为自己开拓道路”。[6]商鞅变法在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领域实行了许多重大的改革,在秦国收到了很大的成效,对于其他各国也发生了深刻的影响。商鞅的被杀,反映了复辟与反复辟的激烈斗争。由于商鞅执行的路线符合历史发展的趋势,奴隶主贵族虽然杀掉了商鞅,却无力改变这条路线,以后秦国的国君继续执行这条路线,取得了统一中国的胜利。商鞅在用人的问题上缺乏警惕,以致让伪装拥护变法的奴隶主贵族窃取了部分权力,留下了复辟的隐患,遭到了杀身之祸。
在《商君书》中,记载了商鞅的思想和事迹,可以参考。
注:
[1] 相当于卿。
[2] 公元前三五九和三五〇年。
[3] 《史记·商君列传》。
[4] 《商君书·更法》。
[5] 《商君书·靳令》。
[6] 《列宁主义问题》第64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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