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公司能砍我家树吗?法院终于定了!|全球播报

来源 : 电力工人的家 时间:2023-05-11 14:12:56
某年8月6日,C市某县法院纪检书记带领7名执法人员到场,由镇人大代表监督,20多名供电员工一口气砍了樊某等人的8400棵白杨树。

8400棵树——这么多树,是要干啥?木制电杆重新进入市场?

脑洞够大→_→ 这还真不是什么稀奇事儿,而是供电公司常年费大力气处理的“树线矛盾”。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以为找到摇钱树,谁知……

即使供电员工们磨破了嘴皮、踏破了鞋跟去讲道理,仍有部分树主“冥顽不化”,非得以身试法。这不,8400棵白杨树跟主人说再见了——

某110千伏牵引线建于2010年, 2012年投运,是该地区铁路的供电线路。建设过程中需跨越的树木,供电公司都进行了清理赔偿,并签订协议。

然而,拿到赔偿后,竟然还有多名树主在线路廊道内反复、多次栽植树木。供电公司多次劝说无果。树主还故意阻挠供电员工修剪超高树枝,给输电线路和铁路的运行埋下隐患。供电公司诉诸法院后,法院向树主下发电力隐患整改通知书、电力行政处罚决定书,但是树主视判决若无物。

忍无可忍,无需再忍。去年4月,供电公司向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相关法律流程,8月6日,法院到现场强制执行。以为种下“摇钱树”的树主,这回傻了眼。

《电力法》第五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修建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不得种植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植物,不得堆放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物品。

在依法划定电力设施保护区前已经种植的植物妨碍电力设施安全的,应当修剪或者砍伐。

2《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十五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堆放谷物、草料、垃圾、矿渣、易燃物、易爆物及其他影响安全供电的物品;

(二)不得烧窑、烧荒;

(三)不得兴建建筑物、构筑物;

(四)不得种植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植物。

3《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八条

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种植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树木,竹子或高杆植物。

来源:电网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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